可她一哭,我才清醒,有些真相必須要讓它重見天日,哪怕會挖得人鮮血淋漓。
把她和女兒哄睡后,我帶著鎬頭連夜上山了。
天亮后回家吃飯帶女兒,裝作若無其事。
樹生什麼都不問,我也就不提。
第六天凌晨,我使出吃奶的勁兒撬起一塊足有三百斤的石塊,忽然眼前一黑。
石頭下沒有石頭,是一個黑漆漆的洞口。
我打開頭燈一照,里面金光燦燦。
不是黃金,是金礦伴隨的銅礦。
我打通了礦坑的出口。
那個夏日的凌晨,我再次進入闊別已久的鹿嶺金礦。
里面積水很深,寒意襲人。
我走了幾十米,就看見一處地勢略高的坑洞里坐了個人。
準確地說是坐了一具穿衣服的骷髏。
看衣服就知道是我哥。
如我所料。
但也出乎意料。
他死得很完整,并沒有被大卸八塊。
我沒碰他,繼續往前走,把整個礦坑都走了個遍。
卻再也沒有發現。
我爬出礦坑,把自己挖開的石頭又堆回去。
回家照常帶娃,吃了樹生做的飯菜,做了一夜好夢。
趁她們母女倆熟睡時悄悄離開,帶了我哥的手機、那根神杖,直接開到派出所。
告訴他們我殺了我哥,在三年前那個暴雪夜。
三年多的懸案終于有了線索,派出所的人眼睛都亮了,直接上報刑警隊。
刑警隊通過我帶來的證物和我哥的初步尸檢結果確定了我殺害我哥的嫌疑,從我的口供中沒有發現任何紕漏。
但還是把我爸和樹生都找來了。
我爸一下子就怒了,情緒失控,當場指認樹生才是兇手。
樹生靜靜地看著我爸,承認了。
專案組對她進行詢問之后,把我放了。
因為她保留了那晚的監控視頻。
推翻了我所有的口供。
16.
那份視頻不但能證明給我哥開瓢兒的是她,還能證明她在我哥罵罵咧咧離開以后追了出去。
她接到我電話的時候,并不在家里。
而她交代的殺人、拋尸、棄車細節,比我更詳細。
綜上,警方最終排除我的嫌疑,把她列為犯罪嫌疑人。
我千算萬算,沒算到她會留一手。
我走出刑警隊,我爸抱著我女兒在等我,「兒子,回家吧,我跟你媽去給你帶孩子,你好好緩緩。」
回家?我爸媽和我,回樹生的家?
我想到這里,猛然警醒:「爸,你也想上鹿嶺?」
「鹿嶺是雪生的,雪生是張家的孩子,她除了我們,還有誰呢?」
「給我吧,樹生不希望孩子接觸張家人。」
我爸愕然:「可你是我兒子,這是我孫女兒啊!」
「我會給你養老送終,但鹿嶺跟張家沒有關系。」
我爸愣了一會兒,突然捶胸頓足:「我張天德做錯了什麼?大兒子沒了,二兒子跑了,孫女還不認我,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他哭著哭著,突然兩眼一翻,昏死過去。
送到醫院,沒檢查出明顯問題,只是受了刺激,嘴里一個勁兒念叨著:「孫女,孫女……」
我最終也沒帶他上鹿嶺。
我自己也像個喪家之犬,每天帶著女兒四處奔波,給樹生請律師。
并且在律師的建議下,強烈要求對我哥進行深度尸檢。
又回了趟家,翻箱倒柜找出張文那年除夕穿的羽絨服。
謝天謝地,初一之后,這件衣服就被他遺棄,再也沒穿過。
而我媽又有個好習慣,舊衣服直接收,從來都不洗。
我把這件衣服送到刑警隊,請求檢驗衣兜里有沒有莨菪堿的殘留物。
這是樹生正當防衛的證據,她當年的驗血報告還在。
只要能證明我哥被埋進礦洞的時候還沒死,樹生的故意殺人罪就不成立。
刑警隊給出的結果卻再次讓我震驚。
張文的衣服里沒有檢出莨菪堿,骨頭里檢出來了。
17.
尸檢結果證明,張文真正的死因并非因為外傷,而是因為大量攝入莨菪堿。
我給出的證詞反而指向樹生報復殺人。
因為張文臨死前喝了樹生家的茶。
唯一讓人欣慰的是樹生堅決否認下毒,對自己的話絕對負責。
三天后,刑警隊對礦坑的勘察結果出來了。
張文尸體附近發現打火機,又在礦坑內側發現帶有他指紋的雷管。
根據礦洞坍塌情況和落石軌跡,確定最后一次爆炸發生在礦坑內部,且時間晚于之前封堵礦坑的時間。
據此,懷疑是他自行進入礦洞后,安裝了雷管,炸了礦坑,之后服毒自殺。
因為他體內的毒素含量不支持他服毒之后再去完成這些。
我猛然想起那晚在山上聽見的巨響。
不是雪崩,是爆炸。
可張文為什麼要自殺?
難道是被樹生戳穿他殺人的事情,畏罪自殺?
以他的性格,倒也有可能。
為什麼一定要死在這里?為什麼還要炸塌礦洞?
答案只有一個,這里有他想要徹底掩埋的事物。
征得刑警隊的同意后,我開著挖掘機掏開了礦洞,買來幾十臺水泵進行排水作業。
抽了兩天,尼桑薩滿的神袍露出來了,上面壓滿了石頭。
里邊包了一具尸骨。
警方把尸骨帶回去鑒定,確定了那就是尼桑薩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