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現在視頻中的黑衣男子才是兇手。
那麼,拍攝視頻的人又是誰?
……
盡管后來我們重新對案件展開了偵查,也對所有線索進行了多番核對。
可歷時很長一段時間,案子始終沒有任何進展。
就連一個可以懷疑的對象都沒找到。
這是我調到大渝山轄區后辦理的第一起案子。
結果辦成了一樁懸案。
老實說,對我的打擊挺大的。
13
案情迎來新來轉機,是在半年之后。
省公安廳的舉報郵箱再次收到了一封舉報郵件。
這已經是與本案有關的第四封舉報郵件。
跟之前的三次不同,這次不再是視頻,而是一封信。
當我們看過了信的內容之后。
所有謎團終于得以真相大白!
本案也就此畫上了句號。
而這最后的真相帶給我的震撼,卻影響至今!
……
信件全文如下:
警察同志,你們好,給你們添麻煩了。
我叫馬小虎,是本案四封舉報郵件的發送者,也是本案的死者。
這四封郵件是我定時發送給你們的。
當你們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死了吧。
案子應該也已經破了吧。
當然,我是看不到案子被破的那一天了。
我姑且就以案子已經破了的心態來給你們寫這封信吧!
……
我是自殺的。
我自殺,是為了嫁禍給周剛。
我嫁禍周剛,是為了給一年前我父親的案子翻案。
寫這封信的時候我已身患絕癥。
我每天都被無盡的病痛折磨。
與其這麼痛苦地活著,不如以死解脫。
不過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得有價值。
在我生命的最后時刻,我想為我父親做點事。
……
我從小就沒有母親,是父親把我養大的。
我父親是個農民,沒什麼文化。
早些年父親靠給人下苦力掙錢供我們生活。
后來不小心摔斷了腿,成了殘廢,就靠在大渝山上挖藥草換點錢。
日子雖然苦點,父親卻總是告誡我說:
「咱們雖然窮,但不偷不搶,那就活得有骨氣,有尊嚴,誰也沒理由瞧不起咱!」
然而我卻怎麼也沒想到。
父親這輩子最引以為傲的骨氣和尊嚴,在別人眼里根本一文不值!
最終還落得個「盜竊」的污名。
……
一年前,我考上大學急需一筆學費。
父親讓我不用擔心,他說這幾個月挖了不少藥材,等結了賬,也有好幾千塊。
我們村有很多像我父親這樣每天起早貪黑上山挖藥草的藥農。
因為交通不便,每次挖好的藥草都要翻山越嶺背到鎮上去賣。
我父親因腿腳不方便,于是選擇把藥草低價賣給了周剛。
雖然少賺點,但畢竟方便了許多。
可后來時間長了,周剛開始拖欠我父親的藥草錢。
而且一拖就是好幾個月。
去年 8 月我上學在即,父親說他會再次讓周剛結算拖欠他的藥草錢。
我知道能拿到錢的希望非常渺茫。
于是建議父親,我們不如直接偷走周剛倉庫里的藥材自己去賣錢。
反正對方沒付錢,我們拿回自己的東西也沒什麼不對。
結果我卻被父親呵斥了一頓。
他說人家不給錢是人家不對。
但咱們去偷去搶就成了我們的不對。
父親告誡我無論如何都要堂堂正正地做人。
至于錢的事父親讓我不用操心,他會再去跟周剛交涉。
父親總是這樣。
那天是 8 月 25 日,是我的生日。
和往常一樣,父親一大早就上了山。
臨走前父親給我煮了一大鍋長壽面,我們父子倆吃得非常開心。
可我怎麼也沒想到,那天,竟然是訣別。
父親去了一天一夜都沒有回來,直到第二天晚上,警察上門告知了我父親的死訊。
……
父親死在一道不算高也不算陡的斜坡下面。
警察告訴我,父親是失足摔死的。
死亡時間是當晚的 6 點左右。
警方通過偵查發現,我父親最后見過的人是周剛。
可周剛給出的解釋是,他只是在當天白天見過我父親。
他聲稱自己曾跟我父親發生了口角,原因是撞見我父親在偷他倉庫里的藥草。
周剛還說我父親最后扛著一大堆藥草跑了,至于跑去了哪里周剛也不知道。
周剛一口咬定自己與我父親的死無關。
因為我父親的死亡時間被判定是晚上 6 點左右。
而周剛則擁有晚上 6:30 之天亮的不在場證明。
有將近二十個人能證明周剛在當晚 6:30 的時候出現在鎮上。
雖然從理論上講,周剛在害死我父親后有 30 分鐘的逃跑時間。
可大渝山上不可能使用交通工具,從實際情況推算,周剛不可能 6 點在大渝山殺完我父親,然后用 30 分鐘徒步逃到了距離案發地點 40 公里外的鎮上。
警方以「不具備作案時間」為由,無法判定我父親的死與周剛有關。
結果就是,我父親是失足摔死的,而且還落得個「盜竊」的名聲!
14
我從始至終都不相信我父親是失足摔死的。
我更不信我父親會去偷周剛倉庫里的草藥。
他曾因我有這樣的想法而厲聲呵斥。
他又怎麼可能自己去這樣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