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會兒天已經暗了下來,草叢里比較黑。
我故意把這段視頻拍得很模糊,你們一定會先入為主地看成是周剛在殺我吧。
拍完視頻之后,我將視頻分別上傳到了三個郵箱,然后銷毀并掩埋掉用于拍攝視頻的手機和內存卡,然后燒掉稻草人。
這算是第二次死亡彩排吧。
接下來,我開始坐在一旁給你們寫這封信。
我要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都寫清楚,我會分別用四個匿名賬號,將三段視頻以及這封信設定成四個時間依次發送到省公安廳的舉報郵箱里。
接著,我將完成最后一步,我的自殺。
我會用大量扎帶將自己的腿腳綁住。
我會套十幾個塑料袋在自己的頭上。
我會用扎帶將我脖子上的塑料袋接口扎死。
我會用盡所有扎帶將自己的雙手反綁于身后。
這次,所有的扎帶都會被扎死。
這次,我沒給自己留下任何可以掙脫的余地。
最后,我會在草叢里掙扎著死去。
我給自己設計的死亡時間是 8 月 25 日晚上 7 點左右。
這一代每天都有很多藥農上山采藥。
我的尸體最早應該在 8 月 26 日的早上被藥農們發現。
從報案,到警方開始調查,再到通過我手機里的聊天記錄將周剛鎖定為嫌疑人,然后到對周剛開始傳訊問話,最多只需 24 個小時吧。
當你們開始審問周剛的時候,周剛一定會否認去過案發現場,然后拿出他精心準備的不在場證明。
差不多在這個時候,你們應該就會收到我定時發送的第一段視頻。
周剛聲稱自己沒去過案發現場的謊言將不攻自破。
而且周剛不得不向你們解釋他是如何在 30 分鐘的時間間隔內,分別出現在了大渝山和 40 公里外的鎮上。
一旦他做出解釋,那麼一年前他涉嫌害死我父親的案子的不在場證明就會被自己推翻。
所以我預測他不會解釋,他甚至會直接推翻這次他為自己設置的不在場證明。
因為第一段視頻只能證明周剛在當晚 6 點到達過案發現場,而我給自己設計的死亡時間是 7 點左右。
這期間有一個小時的證據空白期,周剛一定會賭你們定不了自己的罪。
所以,我還給你們準備了第二段視頻。
這段視頻的內容一定會讓你們斷章取義。
事實是我在故意套周剛的話。
你們看到的卻是周剛在殺我滅口。
結合他有作案動機,具備作案時間,他將大概率會被認定為兇手。
周剛一定會想方設法給自己擺脫嫌疑,于是我給他準備了第三段視頻。
這段視頻拍攝于當晚 6:40,而且視屏中并沒有拍到行兇者的臉。
本來如果只有前兩段視頻,周剛將會被大概率認定為兇手,甚至可能會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
但我嫁禍周剛的目的并非如此。
我的目的是給周剛留一條唯一生路。
這條生路,會讓他親手推翻一年前自己在我父親案件中的不在場證明。
所以,第三段視頻其實是我故意賣個破綻給周剛的。
而周剛也必須抓住這條我留給他的唯一生路。
他為了證明自己不是 6:40 出現在視頻中的黑衣人。
他給自己設計的不在場張明就不得不再次派上用場。
但若要再次使用這個不在場證明,就不得不再次面對那個問題:向警方解釋,他是如何在 30 分鐘的時間間隔內,分別出現在了大渝山和山下的鎮上。
一旦他做出解釋,一年前他涉嫌害死我父親的案子的不在場證明就會被自己推翻。
也就是說,在我和我父親的兩起案子里,周剛必定會因為這個相似的不在場證明,伏法于其中一個。
周剛必須做出選擇,這是我留給他唯一的退路。
一年前警方曾向我透露,即便周剛真的與我父親的死有關,根據現場的痕跡,以及我父親的驗尸報告來判斷,充其量也只能認定是過失殺人,沒有證據能證明,是周剛把我父親推下去的。
我正是基于這一點,才將本案設計成故意殺人罪來嫁禍周剛。
一個是故意殺人,一個是過失殺人。
在權衡利弊之下,周剛一定會選擇后者。
那時我父親的案子將會得到重審,「盜竊」的污名終將得以摘去!
即便最終法律對周剛的判罰不會很重,即便我本來有機會可以直接置周剛于死地。
但,那些都不重要。
在我的心里。
沒有什麼能比給父親洗刷冤屈、能讓父親走得干干凈凈更重要!
因為,那個滿臉皺紋、走路一瘸一拐、大字不識一個的普通農民。
可是我心中,最耀眼的光!
……
我寫完了,就這樣吧,我該上路了。
對了,今天是父親的一周年祭日。
也是我的生日呢。
讀到這封信的你,可以對我說一聲生日快樂嗎?
——馬小虎絕筆!
2018 年 8 月 25 日晚上 6:55。
16
我記得當年讀完馬小虎的信后,我們所有同事都集體陷入了沉思。
而我甚至是眼角有些濕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