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異志》有載:
豫章郡中,有一種特殊的魚,長得像烏魚,花紋呈赤斑狀,常年棲息在污泥池中。若是不加清理,魚群漸漸滋長,到了成百上千之數,就容易誕生一種名為‘俎鬼’的妖怪。
俎鬼能讓污泥池周圍的田土倍加肥沃。但若想耕種,必須給俎鬼上供。即便如此,妖怪索要的供品也會一年比一年多,直到田地產出不及供品豐厚的程度。若棄地而去,甚至一開始不告而耕,都會悄無聲息死于家中。
當初,李長安讀到這兒的時候,還以為這是哪個先人編出來,暗搓搓諷刺豫章某個地主老財的。但不管是真是假,妖魔鬼怪嘛,反正泰半都是從人的苦難中跑出來的。
總而言之,這怪物貪求無度,能在夜間,于陸地上行走。但所經之處,會留下泥跡;所到的地方,聽得到“嗾嗾”的聲響。
……
揭開了兇手的真面目。
李長安沒咋高興。
人都死絕了,妖怪也殺了,尸骸自有親朋收斂。
此間事了,無甚好說。
相較于眼前的尸體,他更關心虞眉口中的妖變以及幕后元兇。
李長安倒也不是完全相信了對方,而是迄今為止,只有虞眉口中的解釋最為合理。
所以,他有一肚子的問題準備詢問。
只是沒等著開口,外頭就聽見一連串的喧囂,繼而有人扣門。
“衙門辦案,速速開門。”
原是捕快們再次姍姍來遲。
李長安轉眼看向虞眉,不料半個人影不見,斯人已然遁行而去。
…………
“嘎吱。”
大門再次打開。
外頭一幫衙役明火執仗、神情緊繃。
有些意外,領隊的不是邢捕頭,而是一個陌生的捕快。
不過轉念一想,老邢還在重傷臥床休養哩,瀟水縣總捕頭的“大權”自然也只能交給旁人代理了。
開門的李長安不動聲色,敲門的捕快反倒嚇了一跳。
“你……李道長?你緣何在此。”
“妖怪害人,我自來斬妖,有甚稀奇?”
“可……可這家主人呢?”
“死了。”
“多少?”
“滿門。”
說著,道士隨手招呼著這幫衙役進來。
“尸體就在院子里,你們一看便知。”
可話說完,外面卻久久沒有動靜,道士扭頭一看,一個一個臉上盡是畏縮之色,竟是誰也不敢踏進房門一步。
直到。
“怕個什麼?”
一個聲音從隊伍后方響起。
俄爾,一張年輕的面孔擠開人群。
不是別人,正是薄子瑜。要說這年輕的捕快先前與李長安并不對付,可當道士救了邢捕頭之后,他的態度就轉了個大彎。
這不,進了門來,先就沖道士行了一禮,才對著一幫子衙役罵道:
“道長既然在此,妖怪定已伏誅,門內已然無虞,你們何必還作此驚惶之態,徒惹人恥笑!”
說完,憤憤然去了庭院。
留下一幫衙役面面相覷,最后在領頭那位的督促下,還是磨磨(和諧)蹭蹭跟了進來。
一幫衙役進了院子。
先是見了滿園亂泥,吃了一驚;再瞧見一行尸體,又嚇了一跳;最后被道士指出,那條大魚就是妖怪本體,更是差點魂飛魄散了。
道士不想多看他們的丑態,囑咐了幾句,將收尾的事情撂下,便要離開。
可臨出門,薄子瑜卻喚住了他。
“道長。”
“何事?”
年輕捕快眉頭緊鎖。
“有些不對。”
“哪兒?”
“死的人……少了。”
他趕緊解釋道。
“我阿舅曾帶我在這家查過一起失竊案。
知曉這家主人姓周,城內有名的詩書傳家,家里有個叫周淮的秀才,在左近頗有文名。我方才辨認過那十四具尸體,周家父子并幾個親眷都不在其中。”
這倒有些蹊蹺了。
道士止住腳步,把薄子瑜拉過來,仔細詢問了一遍。
他的懷疑的確在理。
如若周氏父子是出門訪友或赴宴,從而逃過一劫。可哪家訪友,父親帶上女兒,兒子還帶上小妾的?
換個可能,周氏父子當時也在家中,且同樣被襲擊,之所以不在那十四具尸體中……要麼僥幸逃脫,現在正藏在某處;要麼被妖怪逮住,只是轉移到了別處。
但可能性都不大。
“是否……”薄子瑜遲疑說道,“還有另外一個妖怪。”
道士思緒急轉。
誠然,他在宅子前后轉悠時,只聞到“俎鬼”一種氣味兒,所以沒作他想。可誰說,俎鬼只有一只呢?
難道不能是兩只一同出現,殺人后,一只留在了周家,另一只則卷走了周氏父子等人,去別處享用了呢?
李長安扶著劍柄,轉身回到庭中。
先前的話說滿了。
此間事尚未了結!
第26章 追索
薄子瑜今天過得并不愉快。
往日里,他總以為是因自個兒的能力和人品出眾,讓他即便資歷淺薄,也能在捕快隊伍里前呼后擁。
可今天有了微妙的變化,往日同僚們友善的態度變得生硬,甚至于碰了幾個不陰不陽的軟釘子。
而這一切,都開始于自己舅舅邢捕頭的重傷不能奉公,以及縣衙中隱隱一些人事變動的風聲。
他很是羞惱。
在周宅門前,眾捕快裹足不前時,他那些大義凜然的呵斥,有幾分出于公義,有幾分出于私情,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可當他和李長安一通分析,終于可以確定: